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招商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商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设置招商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50亿元时,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合计超过5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于2025年8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招商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商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